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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机关: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发文日期: 2022-05-18
名称: 2021年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开展情况及2022年工作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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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开展情况及2022年工作安排
2022-05-18           来源: 永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字体: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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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工作安排,现将全市2021年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情况及2022年工作安排报告如下。

一、2021年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一)负重前行,迎难而上,业务运营交出圆满答卷。2021年,在部分县区财政配套资金欠拨1个多亿的情况下,完成住房公积金归集33.62亿元,办理提取22.94亿元;面对全市房地产市场去化周期延长、量价齐跌、信贷需求下滑,奋力加大信贷投放力度,全年发放贷款20.6亿元,直接提供住房消费资金支持40亿元以上;努力做大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蛋糕”全年完成增值收益2.2亿元,上缴财政廉租住房建设补充资金1.71亿元。

(二)聚焦民需,调整政策,惠民效应不断彰显。全面调整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提额度、降门槛、减要件、提速度,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限额提高至50万元,取消职工实际可贷额度测算公式,放宽了租房提取条件和提取频次,延长了购房租房提取以及贷款追溯时限落实老旧小区改造加装电梯提取住房公积金政策,优化推出“住房公积金+商业银行”组合贷款,年发放组合贷款17亿元,拉动住房消费34亿元以上

(三)攻坚克难,较真碰硬,风险防控安全可靠。重新制定修改业务运营管理和风险防控制度措施20多项,堵塞了廉政风险“漏洞”。严格加强了贷前调查,调整充实了贷后管理工作力量,统一了贷后管理司法诉讼法律服务机构开展了骗提骗贷和逾期贷款催收专项行动,逾期率从年中时的0.084%降至年末时的0.017%,远低于省控指标0.03%。加大业务稽查力度,充实稽查力量,各县(市)区管理部建立了日常稽核制度。全年开展网上稽核1万余笔,送审稽核提取业务档案一百余册,现场稽核提取、贷款业务6000余笔,受理答疑和回复网上业务咨询、举报投诉200余件。

(四)深化举措,推行网办,便民服务叫好叫座。创新开展了党史学习教育“我为群众办实事”“四项活动”“十件实事”,推出还贷提取手机APP掌上办、8项业务“跨省通办”、优化按月对冲还贷、加快贷款审批、服务困难群众“上门办”“预约办”“延迟办”“容缺办”等惠民便民实事大力推进服务事项网上办、一次办、就近办、提速办,业务离柜率大幅上升,政务服务受通报表扬40余人次,群众满意度持续提高

(五)夯实党建,从严治党,队伍建设有力有效。坚持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深入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制定出台了中心党组落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和“一岗双责”工作制度。全面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联合支部党建活动有统有分,各负其责,对标对表,扎实推进。认真落实巡察整改,坚持正确导向选人用人,扎实开展了干部队伍作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选树3个优秀典型和10起警示案例,营造了昂扬向上的团队氛围和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虽然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如住房公积金财政划拨资金,存在拨付不及时和欠拨情况;贷后管理机制手段偏弱,逾期贷款风险防控难度较大;内部管理、便民服务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等等,亟需在今后的工作中不断加强、改进和完善。

二、2022年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安排

2022年主要业务发展目标:考虑到当前全市经济运行预期及房地产市场发展形势,初步计划2022年全市完成住房公积金归集35亿元,发放住房公积金个人委托贷款和组合贷款18亿元,实现增值收益2.3亿元,资金使用率80%以上。主要工作措施:

(一)适应新市民新业态新要求,拓宽发展空间。适应加速推进新型城镇化要求,全面落实1亿农民进城新态势,将住房公积金制度从行政事业单位、厂矿企业,从公职人员向园区企业、私营企业、个体工商户、进城务工人员、自由职业者拓展,加强政策宣传,开展个人建制扩面集中行动,拓宽住房公积金制度覆盖面同时建立稳固的住房公积金财政保障机制,切实维护缴存职工权益。

(二)坚持更加宽松惠民谋创新,释放功能作用。落实“三高四新”战略定位和使命任务,“因城施策”,出台贷款新政策,助力房地产业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一是落实市委“人才强市”战略,大力支持高层次人才和先进模范人物群体置业安居延长或取消购房追溯期限,购买首套房提取贷款不受购房时限限制,购买第二套房放宽至5年内;按实给予租房提取,根据实际支付金额可每月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大幅提高可贷额度,按照人物群体分类分级,最高可达我市现行贷款限额的2倍即100万元,最低1.6倍即80万元。经初步测算,受益人群可达4万人左右。二是释放住房消费需求,调整放宽住房公积金使用资格住房公积金提取和贷款分别单独核定使用资格,五年内滚动享受二套购房提取,在现行政策下可享受二次住房公积金贷款。三是回应群众关切,推出房改房、拆迁安置房变更登记补缴费用可提取住房公积金对房改房、拆迁安置房等划拨地转出让地的,且未发生产权人变更的,补缴土地价款、税款等费用,可提取住房公积金。四是推进新型城镇化和新市民“住有所居”,优化调整新市民个人自愿建制办法。取消连续缴纳社保六个月以上”规定,取消提供贷款担保人条件,只要正常缴纳社保,均可个人自愿建制,并按规定享受购建房住房公积金低息贷款。推动住房公积金制度向城镇常住人口覆盖实现共同富裕在住房公积金节余资金较为充足的前提下,探索开展“商转公”贷款业务

(三)突出压责任建制度防风险,确保运营安全。落实住房公积金风险防控主体责任,加大业务稽核监督检查力度,进一步健全和完善网上业务稽核方式、手段,开展打击骗提骗贷行为专项行动,建立住房公积金执行联动机制。开展住房公积金审计整改情况回头看,健全贷款风险预警监测,强化逾期贷款催收处置司法判决执行,研究呆坏账核销和风险准备金使用办法推动实现住房公积金关联政务信息共享,业务数据上传人民银行征信系统,逾期率控制在省控指标0.03%以内。

(四)秉承转作风优服务提效率,提升团队形象。优化营商环境,深化便民服务,简化业务办理要件流程、手续,全力推行“一网通办”“一窗通办”“跨省通办”“全域通办”等,开通“我的永州”APP、微信、支付宝等平台查询住房公积金,实现住房公积金归集、提取业务全程网上办、一次办,贷款业务网上受理、网上审核、一次面签、提速办结提高住房公积金业务离柜率和网上可办率

(五)聚焦严履责勇担当正风纪,加强党的建设。坚持党的领导,面扛牢压实中心党组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建立健全党史学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制度机制,推进清廉公积金建设,深入开展“镜鉴”以案促改专项活动和警示教育,持续开展干部队伍作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向纵深推进、向基层延伸坚持正确导向选人用人,积极投身乡村振兴、文明创建、疫情防控等重点工作,认真制定和落实“过紧日子”思想的意见措施,厉行勤俭节约,确保每一分钱用在事业发展的刀刃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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