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4311000003/2019-01802 | 分类: | |
发文机关: |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 发文日期: | |
名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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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能
永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是直属于永州市人民政府的不以营利为目的事业单位,主要负责全市住房公积金的归集、使用和管理工作。
1.编制、执行住房公积金的归集、使用计划;
2.负责记载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使用等情况;
3.负责住房公积金的核算、保值和归还;
4.审批住房公积金的提取和使用;
5.编制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
6.拟定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分配方案;
7.检查单位住房公积金的登记和缴存情况;
8.受理违反住房公积金管理规定行为的投诉和举报;
9.承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和市委、市政府决定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本单位内设综合管理科、资金归集科、资金营运科、法规稽查科、财务核算科、信息管理科、资金结算科、人事科8个科室,下设直属营业部和冷水滩管理部、零陵管理部、祁阳管理部、东安管理部、双牌管理部、道县管理部、江永管理部、江华管理部、宁远管理部、新田管理部、蓝山管理部11个县区管理部。全中心人、财、物实行统一管理制度,统一预算管理,统一财务收支管理及资源调配。从业人员169人,其中,在编人员88人,劳务派遣人员81人。
三、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本单位决算由中心机关、直属营业部、冷水滩管理部、零陵管理部、祁阳管理部、东安管理部、双牌管理部、道县管理部、江永管理部、江华管理部、宁远管理部、新田管理部、蓝山管理部构成。
第二部分 2018年部门决算
一、《财政拨款收支总表》及说明
本单位非部门预算单位,不需填报《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二、《一般公共决算支出表》及说明
本单位非部门预算单位,不需填报《一般公共决算支出表》。
三、《一般公共决算基本支出表》及说明
本单位非部门预算单位,不需填报《一般公共决算基本支出表》。
四、《一般公共决算“三公”经费支出表》及说明
本单位非部门预算单位,不需填报《一般公共决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五、《政府性基金决算支出表》及说明
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支出,不需填报《政府性基金决算支出表》。
六、《部门收支总表》及说明
本单位2018年度收入总计3127.71万元,本年支出总计3018.96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108.75万元。
七、《部门收入总表》及说明
本单位2018年度收入决算3127.71万元,较上年减少252.15万元,减少8.06%,主要原因是业务运营费用预算减少。其中,事业收入3122万元,较上年度减少248.4万元;其他收入5.71万元,较上年度减少3.75万元,主要原因是利息收入减少。
八、《部门支出总表》及说明
本单位2018年度支出决算3018.96万元,较上年减少199.97万元,减少6.21%,主要原因是业务运营支出减少。其中,基本支出3018.96万元,项目支出0元。按支出经济分类,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072.33万元,占68.64%;商品和服务支出789.55万元,占26.15%;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53万元,占0.03%;资本性支出39.31万元,占1.3%;其他支出117.24万元,占3.88%。工资福利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较上年比一增一减,主要原因是2018年财政预算项目调整,聘请人员费用由商品和服务支出调整至工资福利支出。
九、关于2018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住房公积金归集:2018年,新开户单位414家,新开户职工2.44万人;完成归集31.08亿元,同比增长13.6%。截止12月底,累计归集总额182.05亿元,归集余额100.95亿元。
(二)住房公积金提取:2018年,提取额17.87亿元,同比增长24.1%,占当年缴存额的57.5%。
(三)住房公积金贷款 :2018年,发放个人住房贷款0.7万笔,25.32亿元,同比分别增长4.48%、15.09%。截止12月底,住房公积金个贷总额145.12亿元,个贷率91.1%。
(四)住房公积金业务收入:2018年,完成业务收入29832.69万元,实现增值收益14660.11万元,同比分别增长11.31%、8.11%。
第三部分 其他有关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本单位2018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64.93万元,比2017年增加148.83万元,增长47.08%,主要原因是2018年6个县区便民服务场地投入使用,相关运行维护费用增加。
二、“三公”经费支出情况。本单位2018年度“三公”经费支出57.54万元,较上年度减少20.37万元,主要原因是中心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的要求,严控“三公”经费支出。其中:因公出国(境)支出为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53.43万元,较上年度减少1.43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4.11万元,较上年度减少18.94万元,公务接待批次82次共计513人。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2018年本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数为0,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15辆。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15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无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以及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四、政府采购支出情况。本单位2018年度无政府采购情况。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事业单位收入是指事业单位为开展业务活动,依法取得的非偿还性资金。按来源分为财政补助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缴款、其他收入和基本建设拨款收入等。
二、支出科目
事业单位支出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发生的支出。事业单位支出包括事业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和其他支出等。
三、“三公”经费
“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
机关运行经费指的是为保障机关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工程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