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 关于公积金提取的疑问
内容: 本人之前在永州某县政府单位工作,现已辞职到广东工作,且去年在广东购入一套房(首套房),请问我现在可以提取永州这边的公积金吗?
来信时间: 2018-12-28
办理状态: 已办结
审核状态: 已审核
是否公开: 已公开
回复时间: 2018-12-29
回复内容:

       您好,根据住建部《关于正式启用全国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平台的通知》(建金服函【2017】23号)及永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二届十次会议精神,2017年7月1日后,职工调离本市到外地工作并缴存住房公积金的,不再办理调离本市提取,只能通过平台办理异地转移手续。若您在我中心的公积金账户已连续封存满6个月,且在我中心无未结清贷款等特殊情况。即可携带您的有效身份证件到转入中心(即您的现缴存地)向我中心发起异地转移申请,,我中心工作人员会及时为您办理相关手续。
      如您还有疑问,请拨打12329热线咨询,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