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 关于深圳住房公积金在购买二手房是否可以使用
内容: 深圳买的住房公积金,在冷水滩购买首套房是二手房,是否可以使用住房公积金代款
来信时间: 2018-09-28
办理状态: 已办结
审核状态: 已审核
是否公开: 已公开
回复时间: 2018-09-29
回复内容:

 您好!
       根据永公金字〔2015〕61号、永公金字〔2017〕1号规定,在符合我市现行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的情况下,对缴存地在永州以外的职工,以本人、配偶或同一户籍下未成年子女一方或多方名义到我市行政区域内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可以在我市申请异地贷款。办理异地贷款应提供缴存地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出具的借款人住房公积金基本情况、近6个月缴存明细《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并加盖缴存地中心公章或业务专用章(以上《证明》有效期为两个月)。购买二手房需先过户到您的名下后,可凭不动产权证、契税完税凭证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如您还有疑问,请拨打电话12329、0746-8360163、8361779进行咨询。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