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 深圳交公积金,在冷水滩买房,怎么办理公积金贷款?
内容: 您好;我在深圳缴纳的公积金,现在在冷水滩买房,想请问下公积金贷款深圳这边需要办理哪些证明手续,冷水滩需要办理哪里证明手续,贷款额度怎么计算?谢谢
来信时间: 2018-06-13
办理状态: 已办结
审核状态: 已审核
是否公开: 已公开
回复时间: 2018-06-19
回复内容:

您好!

    根据永公金字〔2015〕61号、永公金字〔2017〕1号规定,对缴存地在永州以外的职工,以本人、配偶或同一户籍下未成年子女一方或多方名义到我市行政区域内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可以在我市申请异地贷款。办理异地贷款应提供缴存地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出具的借款人住房公积金基本情况、近6个月缴存明细《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并加盖缴存地中心公章或业务专用章(以上《证明》有效期为两个月)。

    购房已取得房产证的,需提供房产证、契税完税凭证、共有产权的需提供房屋共有人的证明资料;未取得房产证的,需提供购房合同、首付款凭证。借款人还需提供本人和配偶的身份证、婚姻状况证明、还贷卡、抵押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如用他人房产做担保还需提供担保人的身份证、婚姻状况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目前,我市最高贷款额度实行统一标准,即45万元,具体额度根据借款人家庭月收入、购房价款、抵押物价值和个人信用等情况综合确定贷款额度。平均每月偿还贷款本息不能超过申请人家庭月工资总收入的50%;首付比例一律20%,贷款金额最高不得超过所购(建造、翻建、大修)住房全部价款的80%且不超过抵押物价值的80%合并计算。

    如您还有疑问,请拨打电话12329、0746-8360163、8361779进行咨询。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