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 | 异地公积金贷款计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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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 | 想询问下,新的公积金贷款计算方式,如果异地公积缴存基数上个月变更了,那计算公式中的公积金缴存金额是按照原来的进行计算还是按照调整后的进行计算,若还是按照原来的基数进行计算,那调整后要连续缴存几个月,可以按照新的基数进行计算呢。 |
来信时间: | 2020-09-03 |
办理状态: | 已办结 |
审核状态: | 已审核 |
是否公开: | 已公开 |
回复时间: | 2020-09-03 |
回复内容: | 您好! 缴存职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具体的可贷金额是根据缴存职工家庭月收入、购房价款、抵押物价值、个人信用及缴存额测算因素等综合情况进行测算。其中缴存额测算因素计算公式为:可贷额度=(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12×未来可缴存年限+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余额)×n倍,可贷额度测算以缴存职工家庭为单位,测算低于25万元的,最高贷款额度按25万元核定。2020年异地缴存职工可贷额度n值为0.7。计算公式中的“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是指贷款申请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当前实际的月缴存额,并进行可贷额度测算。如您还有疑问,请拨打电话12329、0746-8361779、8360163进行咨询。谢谢! |